《雾都》读后感七篇
【读后感】导语,眼前所阅览的本篇七篇 共有6059文字,由郝林忠改进发布。假若你对这类文章的写作能力需要改进或者修正,可以和大家一起探讨!
《雾都》是法国作家维克多·雨果所著的一部,故事以英国伦敦为背景,揭示了贫富悬殊、社会不公和人性的复杂性。读完这本,我深感震撼和思考。
首先,我被中那浓厚的雾气所吸引。雨果运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伦敦恶劣的气候,尤其是雾霾弥漫的景象。这个经常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雾,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,更是一种象征。它象征着社会中的黑暗和,也象征着人们内心的困扰和遗憾。雨果通过雾气的描述,将人性的复杂性和都市环境的沉重压力展现得淋漓尽致。
其次,中所揭示的贫富悬殊问题让我深感震撼。伦敦被描绘成一个充满了贫民窟和豪宅的城市,贫富差距巨大。一方面是社会底层人民浑浑噩噩地生活在破败的房屋中,生活无着、食不果腹,另一方面是富裕的人们奢靡的生活,过着享乐主义的日子。这种贫富悬殊让我深感心酸,不禁思索起现实中的贫富差距问题。我们身处的社会中,贫富差距依然存在,许多人无法享受到基本的福利和平等的机会。《雾都》引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关注,也让我更加意识到应该积极参与社会进步的实践。
另外,中展示的人性的复杂性也使我深感触动。作为主角的让·瓦赛勒是一个身世坎坷、有着黑暗过去的年轻人,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充满正义感和悲悯之心的人。他曾经沉迷于黑暗的世界中,但最终选择放弃报复,选择了正义和宽恕。这种复杂的人性让我深思:人是否都有两面性?人是否都有黑暗的一面和善良的一面?这不禁使我更加关注每个人的内心世界,也让我更加珍惜那些善良和正义的力量。
最后,中的爱情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让·瓦赛勒与法案汀娜的爱情被描绘得深情动人,他们面对困境和阻力,仍然选择坚守彼此的爱情。这种无私奉献和坚定不移的爱让我感受到人性中的美好,也给了我对爱情的希望和向往。
综上所述,《雾都》是一部深刻的,它通过揭示社会底层人民的困境、贫富悬殊、人性的复杂性和坚守的爱情,让我深受触动。这本引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思考和关注,也让我更加珍惜善良和正义的力量。通过读这部,我对世界的认识更加深刻,也更加坚定了我在追求公正与平等的道路上的信心。
【《雾都》读后感第二篇】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《雾都》,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,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,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,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,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,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。难以忍受的饥饿、贫困和侮辱,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,却误入贼窝。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,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,他一次次地逃脱,又一次次被抓回来。读到这,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、正直、勇敢深深地感动了,他向往美好的生活,虽然历尽艰辛,但他宁愿去流浪,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,他才10岁呀!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。
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娄先生,因为他的善良,奥立弗才得救,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。最痛恨的人是费根,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,也就是说,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,少一个好人,不过让我高兴的是,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
狄更斯的《雾都》与高尔基的《童年》所反映的主题很相似,但写作的手法却截然不同,《童年》是以一个孩子角度和心理去对当时生活进行描述,从而使整个铺上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。而《雾都》的描写种种丑恶现象时有讥讽的意味,给读者读后不仅一身叹息。
在这本书中,奥利弗、南希、都是善良的代表,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,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,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,一颗善良的心,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,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。最后,邪不胜正,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。
【《雾都》读后感第三篇】《雾都》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,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。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:社会的不公,并唤起社会,推行改革,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,正因为如此,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“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”。
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——奥利弗,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、堕落不堪的小偷、强盗、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,但他并未放弃,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完美的生活,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忙下,最终过上了自我所想过的生活,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、很坚强。我们可曾想过,在世界上,还有许多孩子,正承受着巨大的'痛苦,正和饥饿、寒冷、疾病作战;正应对失去亲人,漂泊流浪的生活。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忙,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,勇敢的精神。
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,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:它比自然高了一层。
【《雾都》读后感第四篇】《雾都》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作品。
该作品以雾都伦敦为背景,讲述了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及遭遇。奥利弗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死了,他从小在院长大,经历无数辛酸、非人折磨,后来在善良人的帮助下,最终获得了幸福。
文中的奥利弗、南茜和罗斯都是贫苦出身,在苦难的生活中却有着善良的本性。奥利弗在院吃不饱、穿不暖,还要备受欺凌。从院到棺材店,从棺材店逃往伦敦又入贼窝,在这样的非人境况下,奥利弗却葆有善良的本性。正是由于这种善良本性,才使得他路遇善良的洛先生,在盗贼团似中受到南茜的挺身保护,后又遇善良的罗斯女士,并且在他们的帮助下,获得了幸福。
南茜是盗贼团伙中的一员,她心地善良,看到懦弱无助的奥立弗受人欺凌时,敢于挺身而出。中南茜的形象是让我非常震撼的人物,她有着迷一样的身世,从小被盗窃团伙收留,无奈成了扒手。在南希长大成人后,一个野蛮粗俗的强盗赛克斯把南希买下做了。当费金和蒙克斯密谋怎样对付受尽折磨的奥利弗的时候,南希刻意假装喝醉了酒,倒在一旁认真地偷听他们的秘密。找到机会,悄悄地从护壁板上过去,以最快的速度将这消息送出去。南茜最终却被赛克斯杀害,让人唏嘘。
罗斯女士出身贫苦,后来成为了梅丽夫人的养女,她们都是善与美的化身。
文中的费金、蒙克斯、邦布尔夫妇是恶与丑的代表。
费金,中的盗贼头目,奥利弗眼中的“老犹太”。一脸凶像,肮脏。给小奥利弗传授偷盗技巧,想要把他培养成出色的小偷。费金还教唆手下的一些孩子,让他们去行窃,犯罪以满足自己的私欲。老犹太还用幽闭让孤独忧郁去熏陶一个天真纯洁的心灵,“将毒汁一滴一滴注入奥利弗的灵魂,要把它染黑,让它永远不再回复原色”。显然费金的行径是邪恶的、无人道的。最终,他被送上了绞刑架。
还有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蒙克斯,为了独吞父亲留下的遗产,要把奥利弗变成一个罪犯。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,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孝儿女,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。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,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,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,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'怨恨。善良的奥立弗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,把本应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。但蒙克斯劣性不改,把家产挥霍殆尽,继续作恶,终被锒铛入狱,死在狱中。
邦布尔(教区干事)夫妇恶有恶报,被革去一切职务,一贫如洗,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。
善良是善良者的通行证,恶人终得报应。古今中外,概莫能外。
【《雾都》读后感第五篇】披星戴月的看完了《雾都》。
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,他的母亲就死了。
他的父亲是谁,不知道,母亲死的时候,又穷又未婚,名声大抵不怎么样。
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。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。
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,回到了济贫院,被继续苛待。反正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,更不要提温饱,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。
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: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;
一个勇于斗争的人:为了集体的稀粥,挺身而出;
一个不偷盗的人: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;
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: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,被击中,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,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;
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: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,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,不胜感恩;
一个怀旧念恩的人: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,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;
……
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,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。
所以,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。
他大难不死,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。
他出门逢贵人,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,他父亲、母亲的亲朋旧友。他们爱他,相信他,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。
最终,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、地位、财富、亲人……
彻底变成了上等人,过上了幸福的生活。
这就是《雾都》的故事。
无巧不成书。
故事之所以是故事,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,又是理想的幻境。
生活中,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。混乱、破败、饥饿、无品德、一切都为利益至上……而这种环境下的人,就成长为低级、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。
生活中,很多人打着做慈善、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,为自己敛财,盘剥穷人,欺负老弱幼小……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。
生活中,生活富足的人,阶级高贵,读书识字,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,他们善良仁慈,有好名声,有好职位,有好教养……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。
人世间的事儿,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。
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。
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,穷是无上的光荣,富是可耻。
可那是短暂的。
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,穷都是可耻的,万恶之源,不应该存在的存在,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。
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,没血统,没能力,更容易和罪恶挂钩,更容易酿成惨剧。
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院的孩子,是一个特例,穷人中的特例。
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,但绝对会污染品质。
曾经有一个实验。
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,寻求陌生人的救助。
第一次衣着邋遢,化妆窘迫,结果理的人寥寥。
第二次衣着考究,化妆富贵,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。
这就是现实。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,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,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。
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,大家都避之不及。
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,大都猜他会偷抢。
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。
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。
1838年,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,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,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,并让这些问题,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。
【《雾都》读后感第六篇】《雾都》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之一,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在伦敦发生的故事。
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,路上遇到一个扒手,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,被迫成为扒手。但他不愿偷东西,却受到诬陷了,打入了。被人证明了清白,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。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,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,没有成功,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,奄奄一息,被那家旅馆收留。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,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,并且继承了遗产,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。
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。首先不能,冤枉好人;不可以做诈骗、、偷盗等违法的事;不能随便怀疑别人,要有怜悯之心;更不能背信弃义,滥杀无辜,与警察作对。
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,互相友爱,真诚感谢他人。没有强烈的爱,没有仁爱之心,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。
是呀,正如书中写的“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……”一样,我永远不会忘记《雾都》给予我的启示。
【《雾都》读后感第七篇】本故事记叙了奥立弗在圆受苦,被逼无奈,只好逃跑,在逃跑的过程中,有误入了强盗家里,又被迫当上强盗,在当强盗的过程中,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,老绅士同情他,便收留了他,不料,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,在经过1次的过程中,由于奥立弗的捣乱,导致老强盗被抓,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,成为他的干儿子。
读了这篇故事,我体会到了,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,但结尾却是完美的,我愿天下所有的们,找回自我的完美家庭,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吧。我们也应当从中吸取教训,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,自我要有正确的认识,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,而自我的正确的认识应当坚持,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,损失。
我们是炎黄子孙,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,坚持中华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,因为这样,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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